填寫服務申請表
1.一般處理程序
於所需服務日期之三個工作天前填寫申請表(需申請單位核章及申請人簽名)→行政人員受理案件→依案件所屬級別派遣手譯員→提供手譯服務→填寫服務回饋表。
2.夜間與緊急處理程序
接獲手譯服務申請通知→行政人員受理案件→派遣手譯員(帶申請表前往補件) →提供手譯服務→填寫服務回饋表
【申請手語翻譯】
1.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上午09:00~12:00、下午13:30~17:30
(1)傳真:07-9620338
(2)電話:07-9620336分機19
(3)地址:高雄市三民區中華二路250號4樓
(4)E-mail:sls9620336@gmail.com
(5)Line視訊(用戶ID):0956778000
(6)Skype視訊:sls9620336
(7)夜間緊急服務專線:0926-033-656(非上班時間)
2.申訴管道
(1)申訴信箱:sls9620336@gmail.com
(2)申訴專線:身心障礙福利科07-3373060